金年会 分类>>

金年会- 金年会体育- 官方网站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

2025-08-01 11:05:59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金年会,金年会官网,金年会平台,金年会登录,金年会网址,金年会网站,金年会官方网站,金年会体育,金年会数字站,金年会app,金年会电子娱乐,金年会体育赛事,今年会体育,金年会最新网址入口,金年会靠谱吗1.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习深刻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其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要深刻领会习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质生产力的丰富内涵和显著特征,切实增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责任感使命感。

  2.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是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必由之路。省委牢记习赋予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殷殷嘱托,坚持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大力实施“七大战略”、整体提升“七个能力”,其中之一就是大力实施科创引领战略,整体提升支点创新策源力。省委明确提出,到2027年支点创新策源力显著提升,到2030年基本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到2035年成为世界原始创新策源地、全国成果转化优选地、全国创新生态高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上来,突出做强自身实力、发挥支撑作用,坚持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以产业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奋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3.做强科技力量体系。全面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培育工程,建好用好国家实验室(基地),推动全国重点实验室高质量运行,深入实施湖北实验室效能提升行动。推动大科学装置布局优化、功能提升,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做优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大力推进体制机制灵活、市场适应能力强的高端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加强“71020”高校学科创新体系建设,增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机构创新能力。高标准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东湖科学城,加快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实施襄阳、宜昌省域科创中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4.加大创新策源攻关突破力度。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组织化实施,聚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推进一批前沿研究、冷门研究、极端研究、交叉研究项目,加快实现更多原创性、颠覆性、变革性突破。拓展实施“尖刀”技术攻关工程,聚焦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类脑科学等重点方向,持续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完善“61020”科技创新成果遴选和激励机制,大力推进以需求为牵引的有组织科技攻关,鼓励探索创新,产出一批“首款首次首创”代表性成果。

  5.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成果转化体系,做强概念验证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场景创新促进中心、科创企业孵化器、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五大支撑。建好用好供需对接信息化平台,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供需精准对接。鼓励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签署认股协议、先使用后付费等多元化成果转化模式,加快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交易枢纽。

  6.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县级以上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增长幅度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所占比例应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坚持股权投资做引导、债权融资做增信、多层次资本市场公开募资做培育,高水平推进“依托武汉、立足湖北、辐射中部、面向全国、链接海外”的科技金融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多元化创投机构,打造服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的基金体系,推动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构建“数据增信”与“财政增信”联动的增信体系,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科技人才贷等信贷产品。推动科技型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支持成熟期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或赴港上市。

  7.加强创新区域协同和开放合作。优化科技创新空间布局,打造汉襄宜协同创新“金三角”,组建区域创新联盟、建设离岸创新中心,做强“襄十随神”“宜荆荆恩”科技创新协同区。建立与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科技创新中心对接融合机制,主动融入全国创新链。深化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国内外一体布局建设离岸创新中心、境外科技合作园,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继续打造东湖论坛、长江高端智库对话等科创品牌,集聚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

  9.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健全“链长+链主+链创”机制,打造“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五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加快构建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高端装备、自主安全计算、低空经济、绿色建材、新材料、低碳冶金、软件和研发设计、农业微生物、智能农机、蛋白替代等新兴产业。深入实施数字新基建、产业新集群、应用新场景、开源新体系、融合新机制“五新工程”,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持续推动新兴产业提质扩量增效。

  11.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持续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促进智能转型提质增效。建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长效机制,健全制造业转型服务体系,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推动数智底座提档升级,优化算力设施布局,打造中部先进算力集群。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打造辐射长江流域、面向全国乃至国际的数据交易平台,推动多维度数据融通创新应用。加强工业软件等核心技术攻关,深入推进融合应用加速,全面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12.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绿色建筑业、绿色能源业、绿色交通业、绿色服务业。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供应链,实施重点行业有序碳达峰行动。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提高动力电池、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高效回收、综合利用水平,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建好用好全国碳排放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大力培育碳金融、碳认证、碳咨询等市场主体和产品服务,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和碳金融中心。

  13.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坚持以科技创新为牵引,完善产科教协同育人机制,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推进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升级,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深化普职融通、产教融合,建立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大育才引才力度,实施战略人才“十百千万”行动,加快培养引进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选拔。完善支持全面创新的机制,引导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进一步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完善人才使用机制,制定事业单位与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政策,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交流渠道。完善用才重才机制,最大限度赋予人财物使用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探索高校与企业共用人才机制,吸引人才向重点产业中小企业集聚。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依托“楚才卡”,建立高层次人才跟踪服务机制,提升其创新创业和生产生活服务质效。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新型收入分配制度,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

  14.完善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体制机制。组建科技领军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的协同创新联合体,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探索建立企业牵头的科研项目生成机制,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发展,打造世界一流领军企业。加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完善创新产品优先使用、审慎监管制度,动态调整更新创新产品应用目录和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使用目录,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力度。创新高新区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实施园区高质量发展跃升计划,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培育,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现代产业生态园区。

  15.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加快推进以要素配置为核心的高质量市场化改革,让市场在人才、金融、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加大创新激励,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科研管理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高效运营和合规交易保障机制。完善科技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对因技术路线选择等不确定因素导致研发失败等情况,按规定认定后不予追责。健全科研诚信治理体系,积极培育创新文化,拓展多类型科创文化传播渠道,培育一流国际科技期刊,加强科技场馆建设,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16.加强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调整优化政策,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创新协同,建立重大科技任务、财政经费投入等重点工作统筹机制和科技创新政策一致性审查机制。要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从审批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持续完善人才保障、金融支撑、产业对接、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体系。要紧扣加快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积极建设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区)。要完善科技创新重大任务推进和监测评估机制,清单化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17.强化法治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加强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科技领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各级地方人大和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法定权限,制定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相关政策规定,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纠纷解决途径,提升法治化、专业化、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18.凝聚各方合力。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重视学习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知识,增强领导和推动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本领。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形成全社会热爱科学、崇尚科学,尊重科学、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崇尚创新的社会风尚。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担当科技创新重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在实施科创引领战略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科技战线人大代表要立足岗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当先锋、作表率,踊跃投身科技强省建设生动实践。

搜索